“Project” 一詞,儼然成為 agile 及 DevOps 圈子的禁語。
譬如說,敏捷祖師爺 Martin Fowler 的網站有一篇 “Products Over Projects” 文章,DevOps 巨著 The DevOps Handbook 第 7.7 節的篇名叫做〈投資於服務和產品,而非專案〉。最近甚至還有一本新書,直接取名叫做 Project to Product 叫人棄暗投明呢。
“Project” 一詞,儼然成為 agile 及 DevOps 圈子的禁語。
譬如說,敏捷祖師爺 Martin Fowler 的網站有一篇 “Products Over Projects” 文章,DevOps 巨著 The DevOps Handbook 第 7.7 節的篇名叫做〈投資於服務和產品,而非專案〉。最近甚至還有一本新書,直接取名叫做 Project to Product 叫人棄暗投明呢。
《商業周刊》第 1615 期,有一篇總編輯的話〈拖鞋戰法,先做了再修!〉:
網路時代的敏捷開發法,強調「先做了再修改」,中心思想不是「預測」(predict),而是「順應」(adapt),讓市場告訴你如何改變。因此「先做出可用、但不完美的產品」後,直接拿到市場測試,根據顧客意見,再回頭修改,反覆這個循環,直到產品上市。
今年暑假,我第一次去台中的國美館,參觀 2018 年全國美術展。
這年度盛會,分成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水墨等十大類。大開眼界之餘,也不禁有個奇想:為什麼要分這麼多類別來競賽?為什麼不選出一個跨十大類別的首獎,就像武林盟主一樣?